警方初步調查,廖男、任男、饒女和另一名陳男,20日凌晨4點多到淡水金色水岸欣賞夜景,順便小酌助興,酒酣耳熱之際,仍執意騎車返回住處,卻因轟隆作響的引擎聲,以及明顯有喝酒的恍惚神情而被警方盯上,因此陸續在不同路段被攔下。
其中,20歲任姓男子被盤查時當場坦承酒駕,酒測值0.36mg/L;19歲饒姓女子則在淡水清水街被攔,當警方質問「你沒有喝酒,感知器怎麼會有反應?」時還裝傻,甚至大言不慚的說「我怎麼知道」,最後才坦承飲酒,酒測值0.51MG/L。
最令警方傻眼的是另一名廖男,他身上飄著濃濃酒味,在行經淡水中正路時遭警方盯上,酒測值高達0.53MG/L,確認身分後還意外發現他沒駕照,坐在後座的陳男,則立即出面說明他為該車車主,同時也表示,因為住處就在附近,才會借給廖男酒後練車。
警方訊後將酒駕3人,以《公共危險罪》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,無照上路的廖男還會多吃上6千元罰單,至於車主陳男,因未勸阻還同車搭乘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第7項之規定製單裁處,另將吊扣駕照2年。
淡水警分局表示,今年10月至今,已累計20件酒駕案件,其中有12件涉犯《公共危險罪》而移送法辦,同時也進一步呼籲民眾,酒後應以「指定駕駛」、「酒後代駕預約」或「代客叫計程車」等方式安全返家,還要特別留意隔日宿醉,因仍會嚴重影響駕駛時的判斷力與反應能力,所以也不能駕車上路,否則恐將面臨3年以下的牢獄之災;酒駕同乘乘客,最高可處6千元以上,1萬5千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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