丁允恭訂婚後2013年10月間因職務認識一名女記者,兩人在交往進期間,於高雄市新聞局長辦公室、職務宿舍發生關係,女方還曾兩度墮胎,女方2017年提出分手,丁為挽回,更在臉書公開分享兩人合照,導致兩人情事曝光。
監察委員展開調查,監察院彈劾時指出,女記者擔心私密照外流,曾要求丁允恭刪除,認為丁的行徑顯然已構成性騷擾,以11比0通過彈劾,丁於2020年請辭下台。
案經移送懲戒法院,一審於2021年3月間審判,法院指出丁擔任政府機關首長,其行為放蕩不檢且有失謹慎,嚴重損害政府信譽及公務員形象,但因兩人合照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,因此難認定性騷擾,僅依違反《公務員服務法》,判丁撤職、停止任用2年。
監察院不服提起上訴,懲戒法院28日下午二審改判丁撤職,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。判決結果出爐後,丁允恭於臉書發文表示「感到憤怒與遺憾」,而2021年與他結婚的第二任妻子蔣婕妤則轉發貼文,更曬出兩人結婚照聲援丁允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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