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宮晚間發布新聞稿,針對故宮器物處瓷器科人員於民國111年5月19日整理文物時,在作業過程中因操作疏忽,導致「清 乾隆 青花花卉盤」掉落破損一事,公布行政懲處結果,依情節輕重,懲處2名職員。
1人因執行公務疏失,致文物有重大毀損,核予記1大過處分。另1人未妥適照管提出的文物盒,在盒內尚有文物情形下,未確實扣上盒子繫帶,致他人因疏失而有文物毀損情事,核予申誡2次處分。
另外2件文物,則是瓷器科人員整理文物時,分別在110年2月3日、111年4月7日打開後發現「明 弘治款 嬌黃綠彩雙龍小碗」、「清 康熙款 暗龍白裏小黃瓷碗」破損,經故宮政風室調查結果,「雙龍小碗」及「小黃瓷碗」破損查無人員疏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