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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魯閣號事故釀49死、213傷 包商李義祥判刑7年10月

記者|鏡新聞

2021年4月2日正值清明節連假第一天,不少民眾搭乘台鐵返鄉,沒想到包商李義祥為了趕工,違反規定前往現場施工,又因為吊卡大貨車在過彎時熄火,李義祥竟叫外籍移工華文好(阿好)用環狀布帶在吊卡大貨車左前方立柱打結,另一邊綁在挖土機挖斗鉤環上,想拖動貨車,沒想到布帶承重不足鬆脫,貨車因此翻落至鐵軌上。

當時載著498名的台鐵408次太魯閣號經過,因煞車不及撞上,8節車廂及600公尺鐵軌嚴重毀損,更造成車上49人死亡,213人輕重傷。事故發生時,李義祥沒有通報警方、救護人員,反而是打給廠商等人,也沒有協助現場救援,只是在旁觀看。

去年4月16日花蓮地檢署首波起訴李義祥、華文好、李義祥合夥人林長青、借牌廠商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、黃文利父子,監造廠商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與安衛人員張齊富財,8月19日再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追加起訴台鐵花工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,及委外專案管理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,共9人。

歷經花蓮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一年多,於今(11日)上午宣判,李義祥依過失致死判刑5年、違反政府採購法3年,合併執行7年10個月,併科罰金50萬元;李義祥合夥人林長青依違反政府採購法判2年8個月,併科50萬罰金;華文好無罪宣判。

借牌的東新營造負責人黃平和2年6個月,黃文利逃漏稅6個月、偽造文書判刑5月,合併執行10個月,得易科罰金;另外,東新營造也違反政府採購法,判罰100萬元,並且該案件的所得337萬多元沒收。

此外,聯合大地監造主任李進福依過失致死等罪合併應執行7年2個月;聯合大地安衛人員張齊富財依過失致死,判刑4年6個月;台鐵花工段主辦工程司潘堂益依過失致死,判決4年10個月、偽造文書4年2個月,合併執行8年10個月,是9人當中刑期最重;專案經理郭國振依過失致死罪,判刑4年2個月。

更新時間 2022.11.11 15:4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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