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img src="https://sb.scorecardresearch.com/p?c1=2&amp;c2=35880649&amp;cv=3.6.0&amp;cj=1" alt="comScoreNoScript"/>
劉雨柔2020年到健身房運動發現遭偷拍,陳姓負責人與受害者和解賠償,改判8月、緩刑3年定讞。(翻攝自劉雨柔臉書)

劉雨柔淋浴間遭偷拍5人受害 健身房負責人賠償和解免被關

記者|徐如奕

劉雨柔2020年3月間到「Tick-Tock Studio」健身房練拳,發現淋浴間疑似被裝針孔攝影機,隨即報警,警方調查發現,陳姓負責人多次出現在鏡頭前,且針孔攝影機是透過陳男手機以藍芽連線進行偷拍,認定他涉有重嫌。

警方清查影像發現,2019年12月24日晚間,有2名女子更衣時遭偷拍,2021年2月3日再有另名女子被偷拍,同年3月21日劉雨柔和另一名日籍女子也遭偷拍,共5名女性被竊錄更衣及身體隱私部位。

台北地院一審認定,陳男確實涉及偷拍,但同一天偷拍影片應屬一件犯行,陳男偷拍5名女性,共涉及3件妨害秘密罪,他犯後矢口否認,態度惡劣,還推卸責任給無辜的教練,3罪各判刑8月,判決合併應執行1年2月徒刑,且不得易科罰金。

陳男不服提起上訴,最高法院合議庭二審,審酌陳男已向受害者賠償,並取得和解,因此改判陳男合併應執行徒刑8月,得易科罰金、緩刑3年,全案定讞。

★《鏡新聞》關心您: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、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立刻撥打110報案,再尋求113專線,求助專業社工人員。

★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。

更新時間 2022.11.29 16:19

更多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