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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蓮富里鄉長當選人張容榕表明無意就任。(翻攝張容榕花蓮縣富里鄉長候選人粉絲專頁)

張容榕退選還當選富里鄉長 徐國勇認「特殊案例」提修法可能

記者|林婉珺

九合一大選,張容榕以遊子返鄉之姿參選富里鄉長,10月3日卻無預警宣佈退選,並稱是家人極度反對參選,不希望家庭分裂失和所下的決定,同時立即停止所有競選活動,甚至將戶籍遷出富里鄉,在11月26日投票日當天張容榕也飛出國工作。

雖然張容榕停止一切競選活動,後續卻有當地支持者自組後援會,繼續發放文宣,且現行《選罷法》規定,參選人在登記時只要確認戶籍在選區內,就有被選舉資格,就算之後戶籍遷出,也不影響參選、當選資格,加上現行規定未有退選機制,就在這樣的條件下,張容榕仍然出現在選票上,最終以2,874贏過現任鄉長陳榮聰。

面對當選結果,張容榕發出聲明表示「我不會就職富里鄉長」,同時也表明「有關後援會的競選活動,均為當地鄉親的自發支持行動,並非由我授意」,面對才剛選舉完恐怕面臨無鄉長的窘境,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,如果張容榕不就職,3個月內會請她再次宣誓,如果她沒出現或是4個月內未將戶籍遷回,才視同解職,屆時將重新辦理選舉。

徐國勇認為,現在法規就是如此,未來修《選罷法》時可以列入討論,直接表明目前這個狀況就是法律漏洞,直指該案件「的確是很特殊的案例」,若要就這部分修法的話可以再討論。

更新時間 2022.12.01 18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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