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員警開槍免驚 警械使用「調查小組」將上路

記者|趙翊絜、施幼偉

嫌犯林信吾vs.記者:「你知不知道昨天兩名員警被你殺了55刀?」今年八月,台南發生殺警奪槍案,警界痛失兩名勇警,為了不讓今天公祭,明天就忘記,內政部表態,要員警大膽用槍。

但就在殺警案兩天後,又發生嫌犯持菜刀攻擊員警,警方朝非致命部位連開13槍,將人制伏。今年九月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》,而刑事局也提出警械使用調查小組草案,未來會遴選出包含鑑識、彈道等警政人員,還有具有法律、心理、精神醫學專業的學者、律師,由司法科遴選出13到17人,交由內政部長核定。

刑事局司法科科長鄺慶泰:「我們警察值勤,事實上相當的危險,也有很多急迫的情況,他其實是一個很專業的領域。」攤開過去警方開槍打傷嫌犯的判決,遇到移工砸車拒捕,陳姓員警開了九槍,被判8個月,而劉姓員警開槍擊斃偷車的少年,遭到判刑5個月,未來行政調查小組,將會將調查報告提供給司法機關作判決依據。

開槍挨告員警張景義:「檢察官依這個專案調查小組的報告,來當作直接的證據效用力來判決,這樣是減少開槍之後,經過訴訟漫長的時間。」草案還需要送內政部審議,但員警遇到危險,依法使用槍械自保,已經是全民共識。
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
更新時間 2022.12.08 14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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