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1歲的男子28日騎乘自行車,行經鼓山區北斗街時,碰上一輛輕軌列車準備通過,但他未依號誌闖越軌道,不慎撞上列車第二節車廂,肇事後竟未等警方到場,就自行離開,警方最後循線找到男子,並依《大眾運輸法》處以新臺幣1,500至7,500元罰鍰。
事隔一天又再次發生輕軌事故,48歲的梁姓女遊客前往美術館路段,這路段有宛如「龍貓隧道」景色,時常有遊客慕名而來,梁女拍照時未注意後方有列車行駛而來,她及時閃避,所幸只被車身輕微擦撞跌倒,無需送醫,車廂亦無受損,是否有違規行為,有待警方與捷運公司調查釐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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