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《聯合新聞網》報導,新北市貢寮某國中,去年1月時有一名男學生帶香菸到學校,校長進一步質問該學生,不料發生言語及肢體衝突,不過校長事後並未依規定主動通報校安事件,涉嫌隱匿,去年11月該生家長去函向新北市教育局檢舉,指控該校長毆打學生的頭部及臉部,事件才曝光。
該校長於今年4月主動向教育局申請回任教師,在今年8月回任教師,教育局針對事發經過進行調查,召開《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》進行校長考核會審議,決定給予該校長1支申誡處分,目前該校長則在教育局內任職。
不過對學生施暴加上隱匿不報,僅記1支申誡,引發批評聲浪,新北教育界認為教育局太過護短。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直言,校長在公開場所公然毆打學生,之後還隱匿不報,身為校長應該是老師的行政領頭羊,如今卻公然違法,已明顯不適任教師,教育局應該予以解聘,設下標準才能讓其他校長引以為戒。
新北教育局表示,本案依調查報告查察結果核定校長不當管教成立,教育局依校長成績考核辦法審議並進行懲處。新北教育局針對教育人員,不當管教行為絕對零容忍,已責請學校對學生啟動輔導機制,提供學生輔導資源協助,維護學生受教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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