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年當天下午就出勤維持交管秩序,為了跨年晚會高雄警察總動員,出一次勤就是好幾個小時,不過從112年元旦開始,警政署新勤休規定上路,值勤要強制休息1小時。員警:「巡佐,泡茶啊!泡茶啊!」如果值勤完直接下班回家沒問題,但若是兩個班次之間被強制休1小時,有基層員警擔心,會不會變成空班1小時,變相加班?
舉例來說,一位員警上班8小時後,如果要再加班4小時,新規定再安插空班1小時,等於這位員警,變相辦公13小時。北市警行政科長王清海:「這一個小時的休息時間,我們排在所待命跟在隊待命,算服勤時數,你中間又排一個小時的待命,那這個待命也算上班,所以不會增加我們同仁的服勤時數。」
警政署為此也再補充說明,這一個小時會算入服勤時數,不會因此延長辦公時間。但實務面,要讓員警確確實實休到這1小時,恐怕還是有難度。國民黨立法委員游毓蘭:「我們只能夠就規定面上面來看,它並沒有說要強迫他們,強制去拆班的這樣的規定,在運作上會出現什麼問題,我覺得這就是警政署必須要想辦法去落實,或者是再重新的,再去滾動式的修正。」
為了滿足新制規定,也傳出有縣市調整人力編制。像苗栗縣警局,就把24個偏遠派出所警力撤離,改巡邏替代。對當地居民來說,等於撤除派出所,恐怕兼顧員警健康,還得考慮增編警力員額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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