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國民法官法》籌備了兩年之久,元旦起正式上路,來自各行各業的民眾擔任國民法官,新制上路第一件受審案已經敲定。去年10月20日,台中發生黃姓男子為了直銷業績,和同事起爭執進而刺殺同事,最後他被依殺人罪起訴。台中地檢署4日偵結,全案也符合國民法官審判標準。
台中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李進清:「故意的行為因而發生所之結果,是屬於國民法官法適用的案件,而本件講到所起訴案有實刑法殺人罪,依法應該由國民法官法庭來審理。」在符合國民法官審理案件條件下,台中業務殺人案將成為全台第一個國民法官審理的案子。民眾:「有好有壞吧。」、「我覺得這個公平正義我們可以參與到,我覺得這個也很有參與感、很有榮譽感。」
李進清:「分別我們有八次的這個國民法官案件模擬審判,為了讓國民法官案件能夠獲得最完整審理,我們刑事庭一共有八庭庭長,由刑二庭到刑八庭,都是由庭長擔任審判長跟說明法官,並由該庭最資深跟次資深的法官、合議庭的陪席法官。」司法體系大改革,國民法官新制讓民眾也有參與審理的機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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