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指出,去年6月5日林男因父親過世,開著特斯拉載老婆急著趕回家,上午11時許他到宜蘭特斯拉充電站欲充電,眼見充電樁都有人使用,因此委由老婆下車詢問現場陳姓車主能否讓他們先充電。
陳男回答林妻還要數分鐘時間後,林男也跟著下車要求陳男讓位,被拒絕後,林男因此心生不快,當眾朝陳男比中指怒嗆「媽的,缺德的人」,陳男見狀為了自保,也拿手機拍攝林男車輛及車牌。
此舉讓林男更加生氣,見陳男充飽電離去後,隨即駕車跟追,一度由左側超車再斜停攔下陳男車輛,陳男則是緊急剎車後繞道離去,但仍甩不掉人,不久後林男又開到陳男車輛右側,搖下車窗質問陳男為何拍他車牌,儘管陳男試圖解釋,但在氣頭上的林男絲毫不聽,還掏出空氣槍朝陳男射擊2秒,造成陳男多處擦傷,最後揚長而去。
宜蘭地院審理後,依強制罪、恐嚇危安罪,判林男5月、8月徒刑,得易科罰金,均緩刑5年,並須給付公庫40萬元、服140小時義務勞務,還要立悔過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