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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平均地權條例》部分條文修正案10日三讀通過。(資料畫面)

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三讀通過 祭5重拳打炒房!最高罰5千萬

記者|張家瑋

攝影|鏡新聞

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去年12月完成《平均地權條例》修正草案,祭出5大重點遏止炒房行為,包括一、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,買受人為配偶、直系或二等親內,或是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除外;建商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,違者可按戶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二、重罰炒房行為,條文內明定3種炒房行為,包括不得以電子通訊、網路、說明會等傳播方式散布不實訊息,影響不動產交易金額;不能透過通謀虛偽交易,營造熱銷假象;利用他人名義或集結多數人違規銷售、連續買入或加價轉售,且明顯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。違者可按交易戶數,處100萬元以上5,000萬元以下罰鍰,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,並可連續處罰,處罰對象包括受雇人和法人,受託刊登廣告的網紅、YouTuber、網路社群、揪團炒作者等人。

三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;四、限制私法人購屋,私法人買售住宅應該附使用計畫,並且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,另外私法人取得房屋後,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;五、解約申報需要登錄,預售屋買賣契約有解約情況,建商應在30天內申報登錄,申報登錄價格不實者,按戶棟處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,並得按次處罰。10日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修正條文,實施日期由行政院決定。

更新時間 2023.01.10 10:3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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