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img src="https://sb.scorecardresearch.com/p?c1=2&amp;c2=35880649&amp;cv=3.6.0&amp;cj=1" alt="comScoreNoScript"/>
12日傍晚,郭姓嫌犯在8分鐘內犯下兩起縱火案,士林警方在2小時內將他逮捕到案。

昔日「傷害訴訟」未解 嫌犯8分鐘連續縱2火

記者|賴心怡、楊荏惇

傍晚六點多,一名男子鬼鬼祟祟站在分租套房走廊,先是將汽油灑滿一地,接著又拿出打火機點燃,只見地上瞬間竄出熊熊烈火,而他竟然轉身就跑。附近住戶:「裡面有看到煙而已,聽到警報,有人都跑下來。」附近住戶見狀,嚇得趕緊報警,不過沒想到幾分鐘後,嫌犯竟又跑到另一處縱火犯案。

住家門口點燃汽油彈,接著就朝屋子奮力一丟。附近住戶:「就是有一個很大聲的,砰!所以他就出來看,看到他爸爸的車全部都著火了。」事發在12日傍晚台北市士林,郭姓嫌犯短短8分鐘內,連續犯下兩起縱火案件,轄區警方獲報不敢大意,立刻調閱監視器將他緝捕到案。員警:「先搜他的車。」雙手上銬走上警車,要回警局好好說清楚。

根據了解,嫌犯因為長期和鄰居相處不和,以及為了要報復另一名曾與他有訴訟糾紛的對象,這才縱火洩憤。士林分局社子所所長唐晟倫:「調閱周邊監視器,發現犯嫌騎乘重機車,查清他的身分,立即在社中街攔查該人車,然後予以逮捕。」

所幸警方2小時內火速將嫌犯逮捕,即時化解危機,只是嫌犯原本的官司都還沒打完,這下又得揹上縱火刑責。

★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。
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
更新時間 2023.01.13 13:41

更多新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