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童母親友人蘇紋雯vs.女童:「法官派了兩個程序監理人陪你去(義大利)。(不要,如果誰要帶我去那邊都不要,因為誰可以保證我回的來。)」透過鏡頭表明不想去義大利,義大利富商和台灣空姐,2019年因為爭奪撫養權,登上媒體版面,監護權至今還沒有結果。台北地方法院最新裁定,要求女童要在農曆大年初一,前往義大利跟父親見面。
女童vs.人本教育基金會主任秘書陳志遠:「我覺得法官不相信(我想留台灣)。(妳為什麼覺得法官不相信?)因為他還是一樣想讓我去義大利。」北院裁定,義大利富商可維持每週1次與女童視訊,為了強化兩人關係,寒暑假需要讓女童到義大利,和父親共同生活10天以及30天。婦女團體與教育團體認為,法官裁定有疑慮。
婦女救援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:「爸爸有沒有承諾一定會放她回來?程序間你到時候有可能帶她不回來怎麼辦?法律上怎麼去處理?」憲法法庭曾經在判決中要求,在裁定前要先讓孩子表達意見,但去年11月30日,法官寫完前往義大利的暫時處分裁定,12月1日法院作出裁定,再隔了一天跟兒童視訊時,也都沒有提到裁定內容,沒想到視訊結束後,卻通知律師裁定生效,教育團體和婦女團體認為,根本沒有先和兒童溝通。
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:「你應該要在作裁定之前,就應該讓她有表意的機會,拜託,認真對待兒童的權利,當她說不、當她說不要的時候,就是不要。」因為女童母親被義大利限制入境,所以沒有人能確保10天後,女童是否能安全回來,讓家長和教育團體相當憂心。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