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打擊台版柬埔寨案 法務部修法最重可處無期徒刑

記者|鏡新聞 綜合報導

一間房塞超過20個人,「台版柬埔寨」案去年11月爆發,12月檢方偵結起訴求處重刑,集團幹部無期徒刑,甚至超過二十年有期徒刑。台版柬埔寨案死者兒子:「這本該就要『從重量刑』,能判處極刑當然是最好啦!」

今年1月底,法務部針對台版柬埔寨案,提出《刑法》修正草案四大重點,增訂剝奪行動自由罪,對於意圖其他犯罪、對被害人凌虐拘禁等,以及私行拘禁也從原本五年,提高刑度到七年。再來是增加類型,包括深偽影像或聲音的詐欺類型,還有因應新興犯罪,增加結合犯規定,把詐欺罪跟剝奪行動自由罪,成為一個獨立犯罪,最重十年;最後是加重結果犯,剝奪自由過程,導致重傷死亡,最重處無期徒刑。

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:「希望從犯罪被害人角度出發,如果詐騙集團導致犯罪被害人有妨害他的自由、施以凌虐,或導致他受傷或死亡結果產生的話,我們都把它獨立成一種加重的犯罪類型。」

根據統計,光在地檢署人頭戶起訴率不到兩成,車手不到六成。近十年,法院審判詐騙犯有八成五,刑期三年半以下,如果假釋成功,關不到兩年。法務部檢察司司長黃謀信:「我們希望透過強化不同的犯罪類型的態樣,以及加重刑責的刑法處罰規定模式,來抑制這種犯罪。」

法務部也統計,去年下半年度,電信詐騙1,043件,嫌犯將近萬人,較上年同期增加45.8%,截至今年1月28日,電信詐騙私行拘禁查獲110件、被告421人、羈押128人、不法所得2,443萬,台灣儼然成了詐騙王國,法務部透過重懲打擊詐欺。
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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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2023.01.29 19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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