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天化日拿球棒砸車,台北市中山街頭行車糾紛嚇壞機車騎士。高雄還有聯結車駕駛被砸破頭,也是同樣原因,行車糾紛演變街頭暴力例子越來越多。優勢警力3分鐘內抵達現場,壓制聚眾民眾,快打部隊不是只負責處理打架,因為速度夠快,行車糾紛同樣適用,如果員警到場狀況還在,對方叫囂或是出手攻擊,照樣可以依現行犯逮捕。
遇到行車糾紛一定要報警處理,除了打110,還可以打視訊報案,拍下對方影像。警方:「你可以把你的鏡頭移向你要照的那個地方,我這邊就可以看到,車牌、影像跟人的影像都可以。」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接到影像,即時把畫面存檔,通通成為鐵證,路怒族全都錄,只要逼車就涉犯強制罪;拿出棍棒揮舞涉嫌恐嚇;再進一步出手砸車、傷人,則屬於毀損罪跟傷害罪;如果飆罵三字經也能提告妨害名譽。
新北市交通大隊執法組分隊長葉怡君:「如果說在駕車過程中有遇到這樣行車糾紛的話,建議民眾是不要也以危險駕駛的方式來去做回應,因為這樣子的話自己也可能會有違規、觸犯法規的行為。」路怒族會出現的行為罰則也是很重,未保持車距、任意變換車道、不遵守標誌標線、闖紅燈等,甚至如果驟然停車、逼車、蛇行危險駕駛,最高可罰2萬4,000元、吊照半年,發生在國道的話加重處分。台灣是法治國家,忍一口氣除了不會對別人造成傷害,也不讓自己惹禍上身。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★《鏡新聞》提醒您:犯罪行為,請勿模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