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8月,劉男於網路上找球友至台北體育館打羽毛球,不料在雙打比賽時,丘男的一記殺球直朝劉男臉部飛去,導致劉男眼眶外側挫傷。臉部遭球吻的劉男決定先休息緩解不適,同時要求丘男道歉,不過這時和丘男搭檔的廖男卻跳出來說:「要來輸贏嗎?」最後雙方不歡而散,滿腹委屈的劉男憤而驗傷、提告。
事後丘男解釋,自己並非故意對著劉男殺球,廖男則說明那句「要來輸贏嗎?」是詢問劉男是否還能再來比一場,沒有其他的意思。幾經研商,檢察官認為體育競技多少會發生不可抗力的意外,且後續觀察監視器畫面,丘男起初的殺球方向確實沒有人,是劉男主動迎向球卻沒有接住,才傷及了自己的臉,所以認定丘男過失傷害的罪嫌不足;另一邊,檢察官也判定廖男所言未達到「告知惡害」的程度,不符合構成恐嚇的要件,因此雙雙不起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