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道公路警察局為避免雪隧壅塞,2月18日透過官方臉書,PO出一輛休旅車行駛至北上21.1公里處,因時速僅45公里而遭開罰的照片,提醒用路人行駛雪隧時,不要當「慢速車」。
國道公路警察局第9公路警察大隊頭城分隊長王呈礼表示,這起違規發生在去年10月18日深夜時段,這也是自雪隧科技執法上路4年以來,開罰最低速的案件,將依違反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,處駕駛人3千元至6千元罰款。
王呈礼指出,近期平均每月約有20餘件未依規定最低速限行駛的案件,提醒用路人在規定速限內行駛,不要超過最高速限,不要低於最低速限,以免造成車流回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