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警調查,郭哲敏自2018年起非法經營地下匯兌業務,還將博弈網站、詐騙集團獲得的不法所得等款項,透過多家人頭公司、虛擬貨幣帳戶、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途徑洗錢,其中博弈網站的鉅額營利,全成了地下匯兌業務的資金,數年來經手金額超過27億元,且光是匯差部分就獲利超過1億元。
檢方查出郭男帳房為杜韋蓁,綽號「鱸鰻」的林秉文則協助洗錢,去年11月檢方發動搜索,查扣641萬顆、價值新台幣2億多的泰達幣,檢方複訊依違反《銀行法》等罪嫌,聲押禁見杜韋蓁等人獲准,林秉文則以300萬元交保。
檢方今(23)日偵結此案,認為該地下匯兌集團經手不法金流高達數十億元,對金融秩序穩定及金流透明造成嚴重危害,依違反《銀行法》、《洗錢防制法》、幫助詐欺等罪,將郭男、杜女、林男等18人起訴,其中郭男、共犯張旭昇,以及郭男祕書陳品言因潛逃遭通緝。
檢方表示,杜女作為郭男帳房,指揮其他成員進行資金調度,並維繫組織運轉,屬於組織核心人物,但犯後全盤否認,林秉文亦否認犯行,犯後態度難認良好,因此建請法院將杜女、林男等7人從重量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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