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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姦除罪化通過怎求償 「對話紀錄+照片」為證

記者|賴心怡、施幼偉

徵信社廣告:「警察先生,這我太太。」看準時機,徵信社業者闖進房間,一鏡到底拍下婚外情實錄,不過隨著通姦除罪化通過,這些都無法成為刑事訴訟的依據,那原配未來該如何蒐證求償?

律師洪維駿:「兩個人有一起出遊,單獨出遊的合照,那比如說是有摟肩、摟腰,臉貼得很近,甚至是親吻、十指緊扣這種就是具體的行為。」不過除了傳統的「拍照蒐證」,從手機對話紀錄中,一封封親密訊息,也能成為侵害配偶權的關鍵鐵證。

律師表示,若是雙方對話紀錄提到互訴愛意,或是具有性暗示等字眼,就有可能逾越一般男女交往關係。以先前「最美博士」許藍方涉入不倫戀為例,她和已婚學長人夫在對話中提到,有你、有我,還有你家庭,我怕你老婆都想嫁給我了,以及整個夢裡都是你,在你面前我就是小女孩等字語,最後就被法院判賠50萬元。

記者賴心怡:「另外,像是孤男寡女在車內共處一室,卻沒有正當理由,或是有親密舉動,就恐怕會侵害配偶權。」徵信社業者蘇永順:「提告這個侵害配偶權部分,其實它的門檻是比通姦來講是低很多的,因為通姦要抓姦在床,少了刑事部分,現在就只有民事(賠償)而已啊。」徵信社業者表示,通姦除罪化雖然少了刑事求償,但絕不代表外遇合法化,原配依舊可以依據配偶權請求賠償,保障自身權益。

「鏡新聞」已在MOD508台與YouTube頻道同步播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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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2023.02.23 19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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