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中瑪莎拉蒂惡煞將男大生痛毆成重傷的案子,今天進行宣判,分別處以張姓主嫌9年有期徒刑。另外,李姓和陳姓犯嫌處4年8個月,全案仍可上訴。
回顧整起案件,2021年11月7號當時3名惡煞駕駛著瑪莎拉蒂,與宋姓男大生發生行車糾紛,3人將他痛毆一頓,而且都是朝頭部攻擊,導致被害人遭打成重傷,住進加護病房,雖然時隔一年多,他已經康復出院,但仍然後有不少後遺症,生活大受影響。
台中地方法院今天判決,依殺人未遂罪、強制罪,判處張敦量有期徒刑9年,2名共犯李韋霖、陳勁豪則依傷害致重傷害罪、強制等罪名,分別判刑4年8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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