劉女於2月26日自中國返台,入境時還帶著在台同鄉囑託的一箱伴手禮,未料行李箱中卻有15包加工、乾燥或醃製豬、雞、鴨肉等肉製品,總重達2.295公斤,由於未申請檢疫,當場遭裁罰20萬元,並於3月15日移送新北分署執行。
劉姓女子原為中國籍人士,幾年前嫁入臺灣,已取得本國籍,目前定居新北板橋,日前她為探望小孩而從中國返台,並受同鄉請託幫忙帶一只28吋行李箱入境,同鄉告知裡面是食物及餅乾等,基於信任關係,她也沒打開行李箱檢查,直到出關時被攔下才知道裡面裝了什麼,劉女也在機場致電同鄉、要求其繳納罰鍰,未料對方不僅不負責,還反嗆劉女,指稱之前請別人幫忙都沒出事,怎麼就妳出事,讓劉女氣得當場和對方絕交。
劉女向新北分署書記官表示,自己在中國經營推拿店,近年受疫情影響生意慘賠上千萬,她願意負起繳罰鍰的責任,但希望能辦理分期。新北分署審酌劉女經濟狀況後,同意她分20期、每期繳納1萬元,但只要一跳票賴帳,將會限制她出境,劉女當場繳納頭期款,並允諾生意好轉會加速繳清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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