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據泰國媒體《The Thaiger》報導,事發泰國東北部素林府(Surin province),為了慶祝僧侶Luang Phor Kaen的46歲生日暨出家24週年,信徒特地為他舉辦一場盛大的慶典活動,還有人大手筆捐了15萬泰銖(約新台幣13.4萬元),作為他的「生日禮金」。
不過依照上座部佛教的戒律,僧侶不被允許擁有個人財富,Luang Phor Kaen不能收下這筆錢,卻又不想辜負信徒一片好意,左思右想後決定獨樂樂不如眾樂樂,於是他去借了一台起重機把自己升到半空中,打造一個「空中舞台」,隨之就把15萬泰銖的鈔票,以及其他捐獻物品從空中撒下來,將這份祝福與所有信徒共享。
「泰國男人可以不當兵,但不能沒當過和尚」,事實上,泰國社會有個不成文的規定,信奉佛教的泰國男人一生中至少要短期出家一次,穿上橘黃色的袈裟潛心修行、研習佛法,才符合當地宗教傳統,出家是不分階級的,在時間和年齡上並沒有特別限制,就連國王也不例外。
依照佛教戒律,年滿20歲的成年男子出家受227戒後稱為比丘(Bhikkhu),7歲以上、未滿20歲的叫做沙彌(Samanera),有許多生活困窘的貧窮人家為了讓兒子受到好的教育,就會將兒子送到廟宇裡當沙彌,幾乎不用任何學費和生活費,若認真學習要讀到佛教大學畢業並非難事,這也提供了貧窮人家一個翻身機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