綜合桃園市議員質詢,抓捕狒狒依法屬《野生動物保護法》範圍,「抓狒戰情室」主責單位應是農業局林務科,但據農業局3月28日發出的新聞稿顯示,現場總指揮是動保處長,且行動期間多由日前已解職的桃園市農業局專門委員盧紀燁主導。
而「抓狒戰情室」組織與建立,是系統性問題,桃園市政府違反憲法三位階,行政命令逾越法令,讓位階第三層的動保處指揮第二層林務科,嚴重安排錯誤,且議員還揭露,上週五農業局林務科承辦人員遭桃園地檢署約談,最終以10萬元交保,印證林務科人員處理有疏失等,要求農業局提供抓狒戰情室群組名單。
農業局長陳冠義回應,一開始資訊龐雜,成立「抓狒戰情室」是為了彙整里長、警察等通報資訊,並說明所有指揮由農業局下達、且抓狒戰情室指揮官是他自己,成敗由他負責,事後也已自請處分,另外,陳冠義也解釋,雖由林務科主政,因單位只有一名承辦人員,才會請動保處協助,針對事件會通盤檢討流程後,研議建立處置SOP。
此外,事後六福村承認狒狒是從園中脫逃,今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對此開罰,認為園方未善盡管理責任,才致使狒狒脫逃,且第一時間未通報,在清明連假前依違反《野生動物保育法》核定開罰園方5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