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中央台辦發言人今天(7日) 宣布,將對蕭美琴實施進一步制裁,嚴禁蕭美琴及其家屬進入中國和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,同時禁止其金主和關聯企業與中國組織、個人合作,並採取其他一切必要的懲戒措施,依法終身追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