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決指出,70歲的蔡男2022年7月21日起,於227人的自救會LINE群組發出,「可見貪二代是故意黑色幹到底,不怕高雄百姓死活啦」、「貪二代當陳代理市長時,把政院發給紅毛港遷村費3百多億,污掉了91億,真是黑心肝!」、「他不是勾結廠商要貪大林蒲5千億嗎?他選了兩次市長,預先向各廠商拿了超過2千億選舉費」等3則不實訊息。
蔡男的訊息事後遭群組內成員截圖,轉告給陳其邁陣營,陳其邁本人得知後,憤而委由機要秘書向高雄刑大報案提告。蔡男到案時否認犯行,還辯稱部分內容是從自救會長那聽說的,自己只是轉述,不過事後慘遭打臉,自救會長證稱沒說過那些話,由於當時陳其邁尚未登記參選市長,因此檢方僅依妨害名譽將蔡男起訴。
高雄地院審理,法官審酌蔡男已在群組內道歉、無前科,最後依散布文字誹謗罪,判處他拘役20日,得易科罰金,緩刑2年,緩刑期間應付保護管束,並向公庫支付1萬元、接受2場法治教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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