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一名女住戶,向社區主委開設的咖啡店買了2塊蛋糕,而蛋糕被送達社區後,由警衛代收,不過警衛卻誤以為蛋糕是住戶的心意,就將其吃下肚,雖然女住戶表示不追究,但女住戶卻與咖啡店老闆產生糾紛。
女住戶說明,當時社區主委的老婆表示「要以管委會名義處理,跟保全公司處理懲處問題」,社區主委也通知保全公司處理此事,和警衛以6千元達成和解,而事後警衛則被調職處置。不過女住戶對此相當不滿,因為她已經先付清蛋糕款項,她認為自己有蛋糕的所有權。
女住戶認為,社區主委以「蛋糕持有者」的角色去處理這次事件,女住戶說自己已經付清款項,不理解為何會與社區主委認知有出入。女住戶強調,主委稱因為蛋糕放在警衛室的時間太久沒有去拿,所以蛋糕還算是咖啡店的,但這個說法讓她無法接受。
而咖啡店老闆、也就是社區主委認為,因為咖啡店已經補送了蛋糕給女住戶,所以原先的蛋糕還算是咖啡店的沒有問題,自己有權以咖啡店名義和警衛求償,他也說警衛繳交的6千元並非罰金,「如果她(女住戶)要主張遺失的蛋糕是她的,她就不應該收我的蛋糕」。雙方各執一詞,將循法律途徑處理,而該名警衛目前尚未出面發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