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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竺姓女子被控凌虐癌末毒友致死,更一審宣判。(示意圖,資料照)

「天道盟公主」被控虐死癌末友人又棄屍 逆轉輕判2年

記者|郭妤

判決指出,竺女與死者吳男為朋友關係,外傳竺女貪圖吳男的祖產,為他調解車禍糾紛;吳男於2016年10月4日至5日間遭不明人士傷害,受有胸部鈍性傷,兩側肋骨多處骨折,於竺女住處客廳身亡,竺女以LINE和丁姓男子通話,要求對方協助將屍體運到其他地方丟棄。

檢警調查,認為竺女不滿吳男稱房子已經過戶給姊姊,與丁男合謀將吳男綁票凌虐至死,吳男的姊姊因長達半年無法找到弟弟,遂報警處理。竺女到案否認遺棄屍體,並辯稱案發早上還聽到吳男和姊姊講電話,推託都是丁姓男子捏造,丁男則對犯行坦承不諱。

桃園地院一審僅認定竺女、丁男犯下遺棄屍體罪,稱2人和吳男都是朋友,明知吳遭不明人士傷害致死卻沒報警,反而是遺棄屍體,行為不應該,僅判2年徒刑。

檢察官不服上訴,主張竺女以拳打腳踢、刀割皮膚等方式凌虐吳男,涉傷害致死罪嫌,高院二審採信此說法,改判竺女12年,但遭最高法院撤銷發回。

高院更一審認為,檢方提供的證據,是以丁男的證述為據,但丁曾自白傷害吳致死,證詞與自己有利害關係且有相當瑕疵,相關事證最多只能證明吳死亡,但無法認定是遭竺女傷害致死,殺人罪方面仍認定她無罪,檢察官對有罪部分仍可上訴,但殺人罪因速審法,檢方上訴受限。

更新時間 2023.04.13 16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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