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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道大學欠薪3個月,教職員向法院聲請支付薪資命令。(翻攝自Google地圖)

明道大學欠薪3月頻跳票 逾50教職員聲請支付命令

記者|張羽緹

明道大學教師在去年底出面指控校方未按時發放薪水,在教育部發函督導後,校方於今年農曆年前補發去年11月薪資,2月20日又勉強補發去年12月薪資,至今仍積欠2到4月薪資,共3千多萬元。明道大學校方於5月1日聲明5月10日要補發欠薪3個月,但直到昨天,教職員仍未收到欠薪,認為董事會顯然已多次失去誠信,近日陸續有現任及多名已離職的教職員工,大約逾50人到彰化地院提告,聲請命令學校支付欠薪。

據法界人士指出,「支付命令」是指債權人(教職員)請求法院對債務人(學校)核發支付命令,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20天內,向債權人清償並負擔程序費用,此種法律請求方法比訴訟程序更簡便、迅速、省錢,且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。

明道大學5月2日召開校務會議,有代表在會中表示,過去半年的薪資發放不正常,目前明道大學尚欠薪達3個月,嚴重影響員工生計,財務不正常也已經影響學生學習及學校正常運作,因此請學校「正式行文」給教育部高教司,請求介入協助學校的薪資發放問題。

有校務會議代表指出,目前有4個大學不反對或支持與明道大學合併或設立分校,應儘速洽談公私立大學整併或設立分校的可能性,也包含募款將明道大學現址改為(生態村)實驗大學或校中實驗學校、一地兩校模式(其一為實驗大學)等可能。

校方回覆,確實已連續3個月(2月、3月、4月)無力撥薪,對於仍堅守教學崗位的同仁們深感抱歉。董事會也會持續努力爭取於5月31日前將資金順利挹注到位,以解除教育部專輔限制。校長也尊重同仁們基於家庭生計以及個人權益,在理性與法治程序上的作為。

更新時間 2023.05.11 15:2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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