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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婉諭澄清不是要濫用職權,而是想知道一般人遇到警車不禮讓的待遇時,若投訴、陳情會被怎樣對待。(資料畫面)

警車未禮讓國會助理過馬路遭發函 警澄清未受苛責:當時是緊急任務

記者|鏡新聞

為擺脫「行人地獄」臭名,警政署刻正展開路口大執法,重點取締車輛不暫停禮讓行人等4大違規,但「靠北Police」匿名貼文爆料指出,立委王婉諭因辦公室同仁8日中午行經台北市中山區天津街、市民大道口時,未獲警車禮讓,而於9日發函要求警政署說明,函中表示,因警車已開走,來不及拿手機拍照或錄影,無法確認車號,請警察單位查調行車紀錄器或路口監視器,協助釐清警車未禮讓行人原因。

匿名貼文提及,「說不定沒這個事實,還要調行車記錄器跟監視器,這樣濫用職權,還是為了附和時事,沒啥建樹,只能把未禮讓行人罪名扣到最軟的警察頭上」等語,引起熱議。

靠北police貼文PO出立委王婉諭函文。(翻攝臉書靠北police)

王婉諭今(11日)澄清沒有要濫用職權,而是想了解行人遇到類似情況時,申訴、陳情後會被怎樣處置。

案發轄區中山分局下午也對此回應,表示經檢視相關監視器畫面,無法釐清警車、行人相對位置等狀況,但經查,員警當時急著去前方處理交通事故,屬緊急任務,不過因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,警備車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行緊急任務時,才不受標誌、標線及號誌指示等限制,警方表示,由於警車未開啟警示燈、警鳴器,仍有疏失。

警方也表示,整起事件前後,立委皆未苛責警方,只是希望警方兼顧勤務及行人安全,不料被員警翻拍上網,才造成民眾誤解,該函文雖非密件,但會加強教育,不鼓勵員警公布。

更新時間 2023.05.11 17: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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