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調查發現,侯姓老婦及其2名文姓女兒,自去年5月起聘僱W女來台擔任看護工,照顧中風兒子文男,工作9個月期間三人經常以工作不力為藉口,以各種強暴方式毆打W女。
不僅如此,文姓姊妹2人還強拉W女至浴室將其全身淋濕,以蓮蓬頭水柱強灌她嘴巴,再拿電扇朝全身濕冷的她吹,讓她冰冷難受,甚至以W女外衣骯髒為由,強行要求她在餵食文男時,脫掉外衣褲僅能穿著內衣褲,甚至以剪刀將W女之內衣剪斷,以這些手段凌虐W女。
另外三人又以外面疫情嚴重為由,禁止W女外出與外界接觸而有求救之機會,沒收保管W女之手機、護照,限制其與家人及外界聯繫,以此等方式私行拘禁W女之行動自由,造成W女全身多處挫傷及心靈嚴重受創。
全案直到W女在印尼的配偶,因W女數個月未與其聯繫而察覺有異,透過仲介到訪關心,仲介見W女全身傷痕且身無分文,即刻聯繫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及移民署台中市專勤隊進行營救。檢方於今年3月23日指揮警方搜索約談,將文姓姊妹收押禁見,侯婦則以5萬元交保候傳。
檢察官認為,侯婦等3人涉犯《人口販運防制法》、《刑法》傷害罪、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、恐嚇危安罪等罪嫌明確,於昨(22日)提起公訴並移送台中地方法院審理。中檢呼籲,雇主以非人道之方式凌虐、拘禁、使外籍移工為奴隸,已嚴重侵害受雇者之生命、身體及財產安全,且影響我國國際形象,中檢已成立專案小組,如有不法情事,必嚴查厲辦,以維護人性基本尊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