空服員因為工作需求,常有在外過夜的需求,航空公司會將空服員安排至當地旅館休息,並給付津貼,就是俗稱的「外站」。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天(2日)召開記者會披露,今年3月,國籍航空組員執勤飛歐洲,2名空服員在國外飯店被同一名男性同事言語性騷擾,回國後勇敢向公司申訴,經性騷擾申訴委員會調查,該男行為被認定「構成性騷擾」,已記過懲處。
因該男已是累犯,工會進而向桃園市申訴,希望開罰以達到嚇阻效果,結果主管機關竟稱犯罪行為「發生地點為外站飯店,不是中華民國領土範圍,故無裁罰權」。工會強調,性騷擾認定過程相當不容易,無論在任何地點發生,皆已經造成受害者身心創傷,且整個調查過程、違法行為導致的後果,都是發生在台灣,也就是中華民國領土內。
工會譴責行政機關推諉卸責,放任加害者逍遙法外,無疑是對組員的二度傷害,也讓全體空服員因為工作特性,飛到外站過夜時,就完全失去《性騷擾防治法》的保護。工會最後表示,已經啟動抗爭基金協助受害者提出民事訴訟,呼籲受害者,不要隱忍、不要害怕。
另外,空服員工會在新聞稿中提到,已經向衛福部提出訴願。衛福部保護司副司長郭彩榕表示,因外站過夜性質特殊,空服員若24小時都在國外,與國內下班時間的定義是否一樣、晚上時間算不算工作,需要由勞動部進行解釋,才能確認適用法條是勞動部主責的《性別平等工作法》或衛福部負責的《性騷擾防治法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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