楊男6日11時許載著妻小欲返回老家南澳,行經蘇花公路新澳隧道前,遭後方車輛按喇叭逼車、超車,楊男因此心生不滿,兩車互超車2次,楊男出隧道後將車停於蘇花公路116.3公里處路上,手持一把自製獵槍下車、攔下後車與駕駛理論,並對空鳴槍。
警方獲報後抵達現場時楊男早已駕車離去,警方隨即啟動攔查圍捕,調閱監視器與鎖定車牌後,中午12時許於蘇花改東澳段隧道出口攔下楊男,並從其車內搜出自製獵槍2把、喜得釘等證物,經查,確認楊男無獵槍執照。
楊男坦承犯行,稱車上有妻小,因對方超車行為太危險才有不滿情緒,警方依違反《刑法》、槍砲彈藥罪嫌將楊男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;至於雙方都有違規超車情況,警方表示都會開立罰單,並呼籲民眾遇糾紛應循正當管道解決,另持有獵槍需經合法申請,且即使合法申請,也不該拿來威脅他人生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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