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泰世華從2001年與SOGO集團開啟策略聯盟合作,並簽訂策略聯盟合約,獨家發行聯名卡,為當時國內首創第一張百貨聯名卡,不過徐旭東入主SOGO後,對合約有些異議,主要因其他銀行SOGO相關權益無法優於國泰世華,就連遠東集團的遠銀信用卡,權益最多只能等同國泰世華卡,不利遠銀業務拓展。
針對SOGO百貨終止合約,國泰世華已向法院提出救濟,以爭取延續合約並維護卡友權益,截至目前法院仍在審理中,雙方合約將可能於2023年8月15日終止,國泰世華將換發CUBE卡因應,已有CUBE卡之聯名卡卡友則不另外換發。
由於契約還沒到期,媒體詢問,合約內容寫到單方面終止需支付9億違約金,若SOGO願意支付9億,國泰世華可以接受嗎?國泰世華表示,目前還沒有計算實際損失,要先估算再給法院裁定,但現在還不是計算的時間點,將盡快服務卡友轉卡,盡量在一個月內全數轉換完成。
SOGO發表3點聲明如下:
1、SOGO與國泰世華聯名卡於簽訂時(前任經營者時代)並未載明合約效期,因此國泰世華認為本合約為萬年合約(即永遠無法終止)此與聯名卡的運作常理相違。SOGO百貨在履行20年後,提付仲裁,經中華民國仲裁協會仲裁庭作成仲裁判斷,認定SOGO就雙方間合約有終止權。
2、本公司已依法向國泰世華行使合約終止權,故合約將自今年8月16日(零時零分起)終止。
3、本公司與國泰世華互利互惠,未來也願意與國泰世華協商新的、公平合理的聯名卡合作關係,隨時歡迎國泰世華提出新的合作方案,同時未來亦不排除與其他銀行合作發行聯名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