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21日)晚間警政署預告,6月30日起,只要斑馬線上有行人,不論車輛駕駛距離遠近,都要停下禮讓,違者將加重開罰6,000元,並且要上道安講習課程,消息一出引來諸多討論,像是大型路口若比照辦理,交通恐大打結。
為此,交通部長王國材昨夜緊急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聯繫,決議暫緩實施,王國材坦言:「初步是覺得尤其在比較長的馬路,如果在遠端有人踏到人行道,你在近端就要停是不合理的。」接下來將以馬路中央分隔島、分隔線作為基準,來分近端和遠端,以這範圍和警政署討論執法空間,預計下週一討論定案。
而在新制上路前,仍先維持現行規定,如遇無人指揮的路口時,汽車在行人穿越道上,以距離行人行進方向「1個車道寬(約3公尺)內」及「前懸(前輪中心到車前端處)已進入行人穿越道上」為取締基準;路口有交通指揮人員時,不聽從、強行通過者,得以舉發;以攔停舉發方式為執行原則,但當場不能或不宜攔截製單舉發者,可逕行舉發。
警政署進一步說明,只要行人已通過斑馬線,就算還踩在斑馬線上,車輛駕駛可從行人後方通過,但在行人尚未通過時,車輛則要遵守前懸不能進入斑馬線的規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