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國昌以「居住正義」為訴求號召群眾參加遊行,卻傳出名下有23筆房產和土地,他3日稱汐止的土地全部都是種菜的畸零地。民進黨新北市議員張錦豪爆料,黃國昌持有的163地號、黃的女兒持有的汐止區水源段162地號,有20到25個停車位,如果以每月新台幣3,000元計算,平均月收最高達7萬元。
新北市政府交通局今天(5日)下午勘查,汐止區水源段162、163地號的確停放一些車輛,不過無法判定是否為停車場,初步判斷現場無收費事證,該路段也並無申設收費停車場資料或紀錄。
新北市城鄉局說明,經查汐止區水源路段162地號土地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的「保護區」,同地段的163號土地是「道路用地」,若做為停車場使用,且未向主管機關合法申請,將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裁處,最重可罰3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