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國昌昨日(6日)在YouTube直播說明持有23筆房產一事,表示板橋的房子是老婆跟他結婚時買的,另外3個「共同使用部分」,是都市公寓大廈裡面共有的部分,大約20幾坪;畸零地部分,其中5筆汐止的是房子的基地,他也不知道為什麼會被切得這麼碎,板橋的部分就是妻子買房子的基地,因此其中14筆都是兩間房。
黃國昌說,汐止水源段有3筆,2筆則是他爺爺當初買給他的,因為家裡務農,這兩塊地都是農地,買入時間為民國63年,另1筆則是爸媽買給他孩子的,就是停車場那塊341坪土地,多年前租給鄰居,每個月租金為3萬元,1年租賃所得36萬元,都可以查得到,他都有誠實報稅。
黃國昌坦言,不清楚承租人有無經營停車場收取費用,但支持政府去查,若有違法就依法依約處理。黃國昌也說,他要請承租土地的鄰居多擔待,別人要查他水表,「結果查到你頭上去了」,真的很抱歉。
根據《三立新聞》報導,土地承租人表示,他是在2018年開始租地,土地要拿來當停車場的事情黃國昌並不知情,不過,承租當時雙方有談一些條件,他還要再查一下;只是如今因為保護地、逃漏稅等問題鬧上新聞版面,他說這是自己的問題,國稅局已經在查、要開罰了,直罵:「他(黃國昌)租土地給我,他有繳稅,關他X事。」
而關於種菜土地變成停車場的爭議,新北市交通局表示,經查該路段尚無申設收費停車場的資料及紀錄。新北市城鄉局也表示將到場會勘,若土地真的被當成停車場使用,且未向主管機關申設,最重可裁罰6至30萬元罰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