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6日)前立委黃國昌直播時,有一名自稱員警的網友留言,表示台南殺警案的殉職員警是他的學長,由於學長被外役監逃犯殺害,加上得知易寶宏已轉往外役監服刑,讓他覺得政府說要挺警察「都在打假球」,痛批「我那學長白死了」,並質疑殺警察的兇嫌可轉外役監服刑,遴選標準為何?
據《壹蘋新聞網》報導,矯正署副署長葉貞伶說明外役監遴選條件,依《外役監條例》,刑期7到15年的受刑人「累進處遇」達到第3級以上,表現良好、有悛悔實據就可報名,每3個月開會遴選一次,過程資料皆匿名,所以不會知道審核的受刑人有哪些。
另外,有觸犯脫逃罪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、性侵害、家暴以及累犯、撤銷假釋者等相關前科者,會被排除外役監遴選,而易寶宏的殺人罪符合遴選資格,葉貞伶強調矯正署依法辦理。
信義區夜店殺警案發於2014年,曾威豪、劉芯彤兩人當時和夜店安管發生衝突,更找來70多人叫囂滋事,時任信義分局偵查佐薛貞國休假期間獲報到場調解,卻慘遭活活打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