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范姓男子兩度到包租公出租地潑尿,遭新竹地院判拘役50天。(示意圖,資料照)

不滿被包租公告!惡男兩度潑尿報復 房客無辜誤踩、忍臭擦拭

記者|林婉珺

攝影|鏡新聞

據判決書指出,范男過去因故被黃男告上法院,他自此懷恨在心,分別在去年6月及7月間,到黃男出租公寓的1樓大門潑灑不明液體,一名蔣姓租客返家一腳踩上,隨即將黃色液體拍下傳給房東黃男,並動手擦拭,結果發現味道恐怖、有明顯尿騷味。

另一名許姓房客也遇到相同狀況,作證曾在租處看見一灘咖啡色液體,由於不知該液體成分,一度以為是房客打翻飲料或是寵物便溺,但味道不好聞,隨後以多張紙巾疊擦,並拍照告訴房東黃男。

黃男指出,第一次被潑不明液體時,房客已將現場清理完畢,但還是能聞到類似尿液的味道,第二次再發生時,他馬上趕到現場擦拭,除了聞到相同尿味,擦拭完的抹布會讓皮膚產生刺痛感,且遭潑灑的磁磚地變得不光滑,疑有腐蝕情形,擔心人身安全下決定報警提告。

警方循線追查到范男,范男雖承認自己因爲訴訟不滿而動手,但矢口否認恐嚇動機,還供稱潑灑的液體是他喝完飲料、裝在瓶子裡的水,「我不高興就拿水去潑他家門,如果我要恐嚇他,可以灑冥紙跟潑漆,會更有恫嚇力,我只是想看他掃地我就爽」。

新竹地方法院審理,認為范男未思理性解決和黃男之間的糾紛,竟兩度潑尿讓他人心生畏懼,且矢口否認犯行,難認悛悔之意,依2個恐嚇危害安全罪各處拘役30日,合併執行50日,得易科罰金。可上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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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2023.07.09 15: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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