面對爆料,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董事長吳岳羽回應《鏡週刊》,指當初是張姓老翁自行到廟表達捐贈房產之意,該老翁女兒(爆料人)希望廟方能承諾照料老父親,當時廟方以法人組織有困難未予同意。另外,捐贈不公開也是張父主動要求,強調受贈程序一切合法,有公證書為憑,行天宮財報也可查閱。
財團法人台北行天宮曾姓法務補充,廟方言明不負擔此義務,也明說若張父捐贈後無力負擔生活,那就不要捐;而當時張父有行為能力、意識清楚地展現財力,表達捐贈不影響生活。廟方也到張家做過拜訪,見他行動自如,精神狀態很好,判斷沒有生活上的困難,才放心接受捐贈。
廟方質疑,照顧父親的餘生不是女兒應盡的義務嗎?怎麼會變成是受贈者的責任,也表示張父不知道女兒爆料行徑,如果知道一定會非常憤怒。據悉,張父捐贈的9戶房皆有租約,當時評估老父每個月有30萬元房租收入,承諾租金讓張父收到合約到期為止。而張父現住的房子是女兒所有,有簽信託讓父親住到終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