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年11月起,40歲的王姓男子從屏東來到台北生活,在松山區的租屋處飼養柴犬、柯基犬、鸚鵡3隻寵物,卻因找不到工作、沒有收入,而將3隻寵物關進籠子,不換乾淨飲用水、不餵食飼料,甚至連排泄物都不清,就讓寵物們長期生活在惡劣、不衛生的環境中,導致牠們長期營養不良,最終失去生命。
直到去年11月,彭姓房東見王姓男子租約到期,卻無繼續繳房租、提出續租等事宜,過了一個月後也遲遲沒搬走,便前往租屋處查看,赫然發現屋內3隻寵物早已在籠子裡死亡多時,趕緊通報警方與動保人員,才揭發這起事件,台北地檢署也依違反《動保法》將王姓男子起訴。
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,王姓男子坦承犯行,但表示自己真的無法照料寵物,並提到去年12月曾請求動保單位協助,但因寄養寵物手續複雜,最後沒有辦理成功。法官依《動保法》第6條規定,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、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,判處王姓男子拘役20天,得易科罰金2萬元、併科罰金20萬。可上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