馬姓婦人是在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拿走推車,轄區警方表示,案發某古董收藏店前,店家報案表示,某日員工吃完晚餐後,將自己準備的便當盒集中放在倉庫外的推車上,下班時卻發現推車跟便當盒都不見了。警方調閱監視器,查出是一名從事資源回收的8旬婦人拿走推車等物,便立即通知婦人到案說明。
婦人解釋,當時她行經此地,看見推車停在紙箱旁邊,撿完紙箱後誤以為推車也是回收物,便將其一併帶走,不知情形如此嚴重。由於竊盜屬非告訴乃論罪,就算被害人願意原諒、和解,警方仍須依法移送偵辦,再由檢方決定是否起訴。
警方呼籲,此類因資源回收而誤拾他人物品的情形很常發生,撿拾前應先確認是否為有主物,以免觸法吃上竊盜官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