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日晚間11時許,清水警分局梧棲分駐所員警鄭亘凱與警專實習生鄭新翰,在大仁路、四維路口取締酒駕,發現34歲鄭姓男子違規騎機車於人行道上而上前攔查,卻聞到鄭姓男子散發濃濃酒氣,且鄭男不但拒絕配合調查還否認酒駕,反嗆員警「哪裡違規」、「我為什麼要告訴你」,更大吼「講話就講話,不要碰我」。
接著鄭姓男子站到一旁假藉看手機,再趁機衝向馬路中間落跑,與警方你追我跑,狂奔了400公尺後被警方壓制在地。被逮捕後鄭男依然辯稱沒有違規並拒絕酒測,經警方查證發現鄭男為無照駕駛,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35條規定,拒絶酒測處以18萬元及當場吊扣機車牌照2年;無照駕駛依第21條第3項罰款1萬2千元;行駛人行道則依第45條罰款600至1800元。
鄭姓男子無照、酒駕拒測加上行駛於人行道,誇張行徑讓警方一口氣開出三張罰單,估算下來罰款金額將近20萬元。清水警分局表示,自8月11日起針對易發生酒駕時段、路段,每週規劃定點封閉式執行取締酒駕專案路檢勤務外,轄區警力也24小時全天候加強巡守攔檢盤查,11日至20日共取締酒駕18件,呼籲駕駛切勿心存僥倖、以身試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