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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民法官參審單親媽媽悶殺6歲兒子案件,重判16年5月未減刑。

母殺6歲兒檢批「報復、自私」 國民法官判16年5月未減刑

記者|郭妤

許女與丈夫離婚後,雙方協議每1到2週輪流照顧孩子,她在去年10月19日以枕頭悶死6歲兒子後輕生,由於孩子已3天未到校上課,家屬通知警方破門,經緊急送醫後救回許女,孩子已死亡。檢察官依殺人罪起訴許女,國民法官參審此案,提問重點包括許女為何不讓兒子上學接受完整教育、是否意圖獨占兒子、事先有無向親友或社會資源求助等。

檢方上週傳喚許女父母、前夫侯男及兒子的姑婆陳述意見,侯男當庭啜泣說孩子是無辜的,不管怎麼樣都不應傷害小孩,案發前兒子許願去高美濕地,不料卻成為永遠無法完成的願望。侯男律師主張沒有任何人能剝奪6歲小孩的生命,「就算是他的母親也不行」,請求對許女重判。而許女案發獲救住院,竟對護理師表示打算在開庭時搶警察的槍,打死前夫侯男,因為「他真的很賤,都不告訴我小孩葬在哪裡」。

許女否認想獨占兒子,稱看到前夫帶小三出遊的IG照片,覺得自己很悲哀、婚姻失敗,擔憂自己走了,前夫無心照顧兒子、外公外婆又太嚴厲,兒子留在世上會受苦,自認「誰會像我這麼愛他」才想帶兒子一起走;辯護律師主張許女遭遇欠債、離婚、失業與親人過世等打擊,不忍獨留孩子,認為沒人能理解孩子才犯案,構成「情堪憫恕」事由,並留遺書符合自首條件,符合減刑資格。

檢方則認為,許女遺書提到前夫是王八蛋,還指「你們家沒資格有我血脈的小孩」,案發後向護理師透露「我兒子遲早會被我殺死」等,且許女自述看到前夫與曖昧女子出遊,凸顯許女是為了報復丈夫而犯案;並出示許女婚內與1名男性親密對話,不僅稱對方「親愛的」,還出現「咬爆你」等曖昧話語。許女否認因報復行凶,稱曖昧對話只是朋友間開玩笑互嗆。

檢方也提出,許女雖有經濟困難,但侯男有分擔照顧責任,每月也定期匯款,她的父母也會幫忙帶孩子,並非走投無路,痛批「她剝奪孩子生命,不是愛,是報復、是自私,而這孩子有很多人愛著他」,呼籲國民法官不要減刑,否則將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,「別讓殺孩子成為選項」,許女對兒童涉犯殺人罪,依法加重為死刑、無期徒刑或15年以上徒刑,但許女未達須判死或無期徒刑程度,建請判刑17年到20年;本案除了侯男,兒少保護主管機關新北市府也是原告,新北市府委託檢察官當庭朗讀科刑意見,請求法官重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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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 2023.08.22 17: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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