喻虹淵2018年間向馮女購買6年期的儲蓄型保險,要保人及被保險人則為周渝民,由喻虹淵以名下帳戶分6期、每期自動轉帳繳納保費684萬7,995元,就在喻虹淵繳第一期保費後,馮女於2019年4至5月間稱,若以轉帳繳款,金額過大恐引起國稅局查帳,也會遭金管會懷疑洗錢,騙喻虹淵以現金交付給她代為繳納,2020年馮女又再以預繳能獲得優惠等話術,從喻虹淵手中騙走剩餘的3期保費。
喻虹淵直到2021年時收到保險公司的催繳通知,才發現受騙報警處理;台北地檢署偵辦時發現馮女先後成功詐得喻虹淵5期保費共3,447萬餘元,最後依5個詐欺取財罪嫌將馮女起訴。
台北地院今日依詐欺取財罪,判處馮女2年8月有期徒刑,可上訴;一審判決出爐,喻虹淵也透過IG限時動態表示:「再次聲明!此女並非我大學閨蜜!會認識她,就是因為有保險規劃,經友人介紹認識之,專業的保險從業人員。」否認兩人是好友的傳聞。
喻虹淵在一審判決出爐後,強調與馮姓女業務並非好友關係。(翻攝自喻虹淵IG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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