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姿妙等15涉案人,去年8月被檢方以4大罪起訴,包含羅東1558地號土地免徵112萬土地增值稅、縣府跨局處違法核發1558地號農地農用證明、羅東98地號地主無償出借國民黨競選使用、以及林姿妙多個帳戶有高達7,844萬元金流,明顯與收入明顯不符,涉及貪污、洗錢、財產來源不明等罪。
林姿妙均否認犯行,不過,時任建設處代理處長吳朝琴、時任農業處長康立和、時任農業處農務科長吳東原3人,皆在偵訊階段承認犯行,開庭後卻當庭翻供,辯護律師反指廉詢時有官員拍桌、摔卷宗等行為,並向法院提出傳喚50多名證人。宜蘭地方法院發言人黃永勝表示,被告的辯護人要求要勘驗之前的訊問內容,「看有沒有所謂不正訊問的問題」。
宜蘭地院從今(11日)起至10月23日間,排定多達13次準備程序庭,準備勘驗70多份偵訊光碟,林姿妙今出庭再度強調自己沒做壞事,稱長時間訊問目的就是要打壓她,「一輩子正正當當,實實在在,我沒有做壞事,我沒罪」,1個多月間密集排定13次準備程序庭,林姿妙是否全數出席備受關注。
法界人士指出,如果涉及不正取供,檢方提出的證據將失去證據能力。而聲請調閱偵訊內容也被外界視為拖延戰術,意圖讓官司不在任期內定讞,因為據《地方制度法》,地方首長若涉及貪汙、一審被判有罪就會被停職,面臨逼近的2024大選,恐怕打亂選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