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(21日)晚6時許,台中市警局第二分局永興派出所2名員警巡邏時,發現一輛要價170多萬元的黑色賓士違停永興街與美德街交叉路口,員警準備上前取締時60歲馬姓女駕駛迅速返回車上,打算開走了事。
員警要求馬姓婦人出示證件,但婦人不願配合態度十分囂張表示「你拍阿,你就直接拍阿」、「不爽」,且明知員警站在前方還試圖踩油門衝撞,讓員警氣得將她拉下車。之後婦人不甩一旁員警耐心規勸,不斷以高分貝辱罵「黑白道掛勾不要臉」、「他媽的」,還動手推員警,並破口大罵「你們這群跟臭要飯一樣」。
馬姓婦人行緒失控、大吼大叫引起民眾側目,最後慘遭警方逮捕。(翻攝自Dcard)
經過4度警告、制止無效後,婦人遭員警合力壓制上銬,以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,而過程中身型壯碩的婦人奮力抵抗拒捕,警方告知其相關權利時,甚至用腳踹攻擊員警,場面相當混亂,造成2名員警手腳多處擦挫傷。
警方訊後將馬姓婦人依妨害公務罪嫌移送臺中地檢署偵辦,針對違停行為則依《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》第55條第1項第3款「交叉路口十公尺內臨時停車」及60條第2項第1款「不服稽查取締」進行告發。
台中市警第二分局呼籲,暴力無法解決問題,警察對於維護社會秩序責無旁貸,將針對脫序行為強勢執法,絕不容許不法行為危害社會秩序,依法究辦嚴懲,以維護市民安全為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