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5月間,民進黨立委鄭運鵬先在臉書貼出民眾黨以2萬6,400元薪資徵求黨工,狠酸「驗證柯文哲說用香蕉只能請猴子的理論」,徐千晴時任民眾黨發言人,則以鄭運鵬在人力銀行徵才頁面反擊,指稱「聯絡人、電話、地址、員工人數都不透露,猶如詐騙集團讓人卻步」,鄭隨即表示,因為辦公室根本沒有在徵人,所以相關資訊會自動關閉,事後徐千晴雖表示「向鄭大委員致歉」,鄭運鵬認為毫無歉意,因而提告求償60萬元。
案件7月中下旬開庭時,徐千晴委任律師當庭承認當事人未先查證,僅針對廣告外觀做評論。昨(5日)一審結果出爐,台北地院判徐千晴免賠,只不過法官在判決書末段寫了一段意味深長的文字引發討論,「一個人永遠活在別人的認可之下,是莫大的悲哀──他者言論是天堂或地獄,都在人當下吐納一念之間。願所有因他者言論所苦者,萌生一念之明,離苦得樂。」
鄭運鵬在得知消息後,昨也在臉書做出回應,劈頭先是點名法官「迷信宗教高於法條證據」,並提出自己過去在2017年的質詢「好為人師、教忠教孝的法官,不是好法官,是好主觀」,面對承審法官徐千晴免賠判決,他認為「以宗教語言判決免賠,架空名譽權核心內涵,要我『離苦得樂』吞下去,我只說『尊重他身為法官判決的權力,我對於判決見解嗤之以鼻』」,同時強調自己一定上訴。
面對一審判決,徐千晴今(6日)天回應,希望這件案子,讓未來願意參與公眾事務的青年,依舊有勇氣捍衛自己內心的價值,最後表示,台灣是民主國家,也尊重鄭立委的言論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