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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總統、立委選舉將在2024年1月13日投票,中選會今(2日)針對民調發布注意事項。(資料畫面)

街訪要注意!發布民調沒寫這8點 中選會:最重罰200萬

記者|徐如奕

中選會今(2日)表示,因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的意見表達,予以彙計並公開,即屬《總統選罷法》、《公職選罷法》所指的「民意調查資料」,因此於發布或報導時,都應依兩法規定載明負責調查單位、主持人、辦理時間、抽樣方式、母體數、樣本數、誤差值,以及經費來源等8點資料。

中選會也指出,未載明上述應載事項及其他各式具民意調查外觀的選舉資料,於投票日前10日,均不得發布、報導、散布、評論或引述。違反者,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;若為政黨、候選人及其受僱人、代理人或使用人違反者,則加重處罰新台幣20萬元以上、2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中選會最後提醒,自2024年1月3日零時起,就不能以任何方式發布、報導、散布、評論或引述任何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,違反者將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、100萬元以下罰鍰,且政黨、候選人及其受僱人、代理人還會加重處罰。

中選會公告發布民調時應注意2事項,避免遭罰。(中選會提供)

至於「民調調查」形式是否包含新興媒體,中選會於10月27日透過新聞稿表示,以街頭訪問或網路平台調查,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的意見表達予以彙計公開行為,也屬「民意調查」,因此也需要依法律規定載明上述8點資料。

中選會這番說法引來熱議,部分網路輿論認為這是「新規定」,國民黨北市立委參選人羅智強10月30日也對此在臉書指出,「街頭訪問及網路調查,調查方式本質上就與正式民調不同,如何能提出所謂的『誤差值』等數據?中選的新規定,等於讓網紅街訪、YouTube直播投票、FB按讚投票等,只要跟選舉有關就不能做,實質扼殺民眾表達意見自由」。

中選會對於輿論嚴正澄清,表示根據1996年3月13日中選會第220次委員會依法律規定決議,即指出「發布有關候選人或選舉的民意調查資料,是指將民眾有關候選人或選舉所為的意見表達,予以彙計公開行為而言。至於其彙計方法與公開形式,則不在此討論範圍內」,因此以非學理的街頭訪問、網路平台等民調仍適用於該條規則。

更新時間 2023.11.02 19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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